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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新规

时间:2022-11-17 23:06来源:长久所 作者:李阳 潘小娜 点击:

2020年9月18日,襄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修订稿(简称《指导意见》修订稿)。《指导意见》修订稿,取消了之前的“一票否决制”,为有需要加装电梯的小区增加了便利。

一、适用范围。襄阳市市区范围内(含襄州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可纳入适用范围:1.既有住宅应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4层以上(不含地下室)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且增设电梯用地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2.应符合现行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和结构安全等相关规范和标准;3.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不属于城市近期规划改建范围。

二、实施条件。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既有住宅或所在用地属于单位产权的还须经产权单位书面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也即一楼业主不再享有“一票否决权”。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实施主体。可以是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也可书面授权委托1-2名业主代表,或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原房改房售房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

四、资金筹集。可从以下五种渠道筹集资金:1.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可协商按一定比例分摊;2.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4.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本意见或襄政发〔2018〕21号文件规定增设电梯,电梯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正常投入使用后,财政按照每部电梯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补贴资金应当优先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5.社会投资等其他资金来源。

五、方案设计。电梯的方案设计要由襄阳市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否则不予承认。

六、“只跑一次”办理。襄阳市针对加装电梯实行一窗式审批模式,简单来说,某单元楼需要加装电梯,则由实施主体也就是牵头人携带一系列资料:产权证、本单元楼分摊方案、电梯公司营业执照、安装维修资质证书、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后期运营方案、设计图纸、房屋原始图纸,单元楼情况证明等材料,交由审批单位专门办理加装电梯的窗口进行审批,然后由行政审批单位召集各消防、电信、通信等涉及到的各部门联合审查,召开会议商讨,5个工作日内给出具体意见。

七、产权界定。增设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增设范围内出资的全体业主共有,不计算容积率,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增设电梯业主相关不动产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李阳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法学学士。李阳律师擅长处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各类诉讼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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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娜律师,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潘小娜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诉讼法律事务和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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